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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宁县瓦屋塘乡瓦屋村等八个村土地整治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作者: 来源: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4-10-11

绥宁县瓦屋塘乡瓦屋村等八个村土地整治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绥宁县瓦屋塘乡瓦屋村等八个村土地整治项目已经由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国土资源厅批准实施。招标人为绥宁县国土资源局,招标代理机构为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公告已经招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要求:

2.1项目名称:绥宁县瓦屋塘乡瓦屋村等八个村土地整治项目施工监理

2.2项目编号: HNZK-ZB-2014000421

2.3质量标准:施工监理工作要求符合《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工程监理导则》(试行)的要求,监理服务结果达到合格以上。

2.4标段划分及其他: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规模

(公顷)

投资金额

(万元)

监理费

(万元)

绥宁县瓦屋塘乡瓦屋村等八个村土地整治项目施工监理

绥宁县瓦屋塘乡瓦屋村等八个村

702.20

1850

31.81

2.5招标范围: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验收和缺陷责任期四个阶段的监理服务工作;施工过程中环境保护和施工安全的监理。

2.6监理服务期:从开工建设到项目经行政验收合格,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备案为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经年检合格的工商营业执照。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2具备国家有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林业及生态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地质灾害防治工程监理单位资质丙级及以上资质之一,必须是在湖南省土地综合整治局备案的合格监理单位(省土地综合整治局下文取消投标资格的除外)且单位注册地在邵阳市行政区域内的监理单位。

3.3驻地总监理工程师应为本单位在职职工且应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及中级技术职称证书和《省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监理人员培训证》。

3.4专业监理工程师应为本单位在职职工且应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和《省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监理人员培训证》。

3.5监理员应为本单位在职职工且应具有《省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监理人员培训证》。

3.6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按照《湖南省土地开发整理工程监理导则(试行)》(湘国土资办发[2009]70号)及湘土整发[2011]55号相关规定要求,参与本次项目投标的监理人员不少于6人(其中总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1人,其余人员均为监理员),并对监理人员培训证原件进行押证管理,现场监理人员需与押证人员一致。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时间:2014年10月8日-2014年10月13日(节假日休息),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逾期不受理)。

4.2报名地点:邵阳市锦绣天源大酒店510房(邵阳市大祥区魏源广场东侧)。

4.3投标申请人须派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以下资料参与报名①单位介绍信;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③企业营业执照; ④组织机构代码证; ⑤企业资质证书; ⑥工程拟任驻地总监理工程师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职称证书、《省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监理人员培训证》;⑦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或湖南省监理工程师证、《省土地综合整治项目监理人员培训证》;所有资料必须在有效期内,以上资料验原件并备复印件一套加盖红色公章到项目指定地点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受理)。

4.4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每套售价800元,购买时缴纳,售后不退。

5、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绥宁县国土资源局

地 址:绥宁县人民路3号

联系人:李宗胜

电 话: 0739-7617112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劳动中路58号京电大厦7-8楼

联系人:黄宁  周峰

联系电话:15243699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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